关于申报2025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孙尧发布时间:2025-07-08浏览次数:11

部门、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进学校双一流文化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开展2025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选题

立足学校双一流文化建设工作实际,以增强高校文化传承功能和育人功能为目标,聚焦高校文化传承育人价值,坚持问题导向,分析、研究和解决当前学校文化建设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形成有一定理论高度和实践价值的文化建设研究成果。申请人可参考以下课题指南拟定题目,可自拟题目。

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重大意义、实践路径等基本理论研究

2.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关系研究

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研究

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与典型案例研究

5.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高校文化传承中的理路研究

6.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与高校学科融合发展路径研究

7.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的多维协同建设机制研究

8.增强高校文化建设的传播力影响力路径研究

9.图像学视域下传统中医药古籍善本的整理与研究

10.传统手工技艺与现代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研究

11.数字科技赋能民族技艺传承与中医药文化传播研究

12.其他自选题目

二、课题研究有关要求

1.把牢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为课题研究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2.科学设置选题。可根据课题研究选题方向进行申报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努力做到真研究问题,研究真问题。

3.注重研究方法。要综合运用文献查阅、访谈调研、田野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开展研究,注重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

4.确保研究质量。研究成果要聚焦研究主题,可适当结合实际案例,坚持理论研究指导实践相结合,立足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能够切实发挥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作用。

三、申报要求

1.个人作为项目主持人限申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主持人或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项目。鼓励项目组成员跨部门,跨单位联合申报,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

2.申请人需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报送所在部门、学院的相关负责人审核推荐。申请人不得以已获国家、省、市教育或科研部门或学校等立项的课题申报本项目。申报书按统一格式填写,要求语言精练,内容真实可靠。

3.各部门、学院要在本单位做好动员宣传,积极组织申报,对报送的申报书进行认真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

4.项目申报主持人95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1份(双面打印)报送至团委文化艺术教育中心办公室,申报表电子版报送至团委文化艺术教育中心邮箱。联系人:赵老师;办公地点:江宁校区行政楼229办公室;电话:025-86185275;邮箱:yszx@cpu.edu.cn,邮件名称请注明“姓名+2025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研究课题”字样。

5.项目执行期间项目主持人一般不能更换,若因特殊情况需变动者,须经项目评审小组审核同意,否则撤销项目。

四、立项评审

校团委文化艺术教育中心牵头组建评审小组,由校内外传统文化研究专家、美育专家学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等组成,对部门、学院所报送的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并公示立项情况,对无异议的项目下达立项通知书,给予相应经费资助。适时召开课题研讨会,开展中期评审。

 

五、结项形式

1.立项课题应注重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在调查研究、案例分析、实践总结、理论思考等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发挥对实际工作的指导和帮助作用。所有获准立项的课题结题时间均为2026630日,结题报告及支撑材料须提前一周按照规范格式提交。

2.文化专项研究课题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在全国性公开刊物上发表相关高质量学术论文1篇;或作为项目主持人,依托该项目成功申报学校及省级以上项目;或形成研究报告1份,或研究成果被美育相关组织认可或采纳,经评审小组评审通过后予以结题。

3.项目结题考核结果分三种:优秀、合格、撤销,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成果颁发证书,考核结果为撤销的项目主持人,下一申报周期将不得申请本专项课题。

六、项目设置及资助标准

1.立项重点课题:10项立项不资助课题:若干

2.重点课题立项时,资助第一期项目研究经费2000元。

3.重点课题中期考核合格后,再资助项目研究经费3000元。

(按照财务制度要求,经费一律不下拨,按额度到校团委报销)


 附件 2025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研究课题申报表.docx.docx

 

 

                              共青团中国药科大学委员会

                               2025年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