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代共青团员 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和《新时代共青团 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的通知

中青办发〔2020〕3号

发布者:孙尧发布时间:2024-12-01浏览次数:10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已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20年12月31日

 

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
指导大纲(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建设,推动入团标准和团员先进性状况可量化、可评估、可检验,制定本大纲。

一、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青年的希望和要求为根本遵循,通过设置团员先进性指导标准和评价细则,围绕理想信念、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纪律意识、精神状态、作用发挥等维度对团员开展综合评价,着力破解入团标准宏观抽象、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模糊等问题,推动青年和团员学有标尺、行有所依、评有所据,与时俱进加强新时代团员先进性建设。

二、评价对象

共青团员(入团积极分子参照执行)。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评价。

三、评价原则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入团标准与团员评价相衔接、指标统一性和群体差异性相结合、定性判断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充分考虑团员在先进性程度上的分布差异,注重突出可比性、相对性、操作性。重在纵向对比,不搞横向排名和对下考核。

四、评价主体

面向团员个体的评价,由基层团(工)委组织主导开展,一般以团支部为单位,吸纳团员青年参与。学生团支部开展评价,应由学校团组织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教师党团员等参与指导。

适时探索面向不同地域、不同职业团员或团员队伍整体,通过抽样调查、大数据分析、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群体先进性状况评价。群体评价由团的领导机关主导开展。

五、指导标准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途光明,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充满信心,相信通过长期努力能够实现共产主义并愿意为之不懈奋斗。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有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崇尚科学理性,相信无神论,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反对邪教。

2.讲政治。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积极传播党的主张,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每年参加团内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4次(团课学习不少于8学时),政治理论学习(思政课)考评优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少年的希望和要求,汲取成长力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社会舆论和网络言论有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无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行。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辨是非对错、善恶美丑,做人做事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热心集体事务,能正确看待处理个人与他人、集体、社会利益的关系,愿意为他人、集体、社会尽心出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带头维护民族团结,积极与各族青年交往交流交融。有正义感、责任感,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带头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4.争先锋。矢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崇尚实干,保持勤勉务实、勤俭节约的作风。练就过硬本领,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勇于创新创造,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自觉向优秀党团员学习,主动向党组织靠拢、积极申请入党,努力用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团结带动身边青年一起奋斗、一起进步。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学习了解团史,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珍惜团员身份和团的荣誉,组织观念强,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自觉交纳团费,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无违反团章团纪和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无违法犯罪行为。

六、指标体系

根据指导标准分项确定评价指标。针对初中学生团员、高中(中职)学生团员、普通高校学生团员、机关事业单位团员、国有企业团员及其他职业团员群体,分类设置评价细则(见附件,含团员行为“负面清单”和入团评价参考细则),体现不同年龄段、不同职业团员群体的思想认知水平和行为特点,兼顾评价的相对性和不同侧重。

指标体系总体保持相对稳定。各级团组织可结合实际丰富评价细则。

七、组织实施

1.评价频次。对团员个体评价原则上结合团员年度教育评议工作进行,一般每年开展1次。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应参照指导标准开展1次评价。

2.操作方式。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综合采取行为观察、问卷调查、谈心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增强科学性、精准性。理论学习情况、志愿服务时长、学业成绩、群众满意度等应以客观数据为依据。一般采取赋分方式,对分项细则进行状态评价或程度评价,根据不同权重加总得出相应结果。

3.结果运用。评价结果作为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的主要依据。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对入团积极分子的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团的发展对象的主要依据。团员个体触发“负面清单”情形的,年度不得评优,团组织应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是入团积极分子的,不得列为发展对象。评价结果应向团员本人反馈,根据工作需要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探索评价结果的电子化记录和可视化呈现。

4.组织领导。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加强对团员先进性评价的统筹指导,将其作为加强团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举措。基层团组织要精心组织实施、客观记录评价。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应追究相应组织和个人的责任。

附件: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6类)

 

附件

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6类)

操作说明:

1.参考细则共分6个群体领域,即:初中学生团员、高中(中职)学生团员、普通高校学生团员、机关事业单位团员、国有企业团员、其他职业团员。教师团员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团员细则评价。细则条目可补充,一般不做删减,保持相对稳定。

2.实行百分制赋分评价。各级团组织结合工作实际和团员群体实际,明确各项对应分值。

(1)状态评价(是/否)。“是”表示符合要求、该项得满分,“否”表示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2)程度评价(ABCD)。A表示“好”、该项得满分,B表示“较好”、得该项满分的60%,C表示“一般”、得该项满分的40%,D表示“差”、该项不得分。如,单项分值满分为5分,则ABCD分别对应5分、3分、2分、0分。

团员在某一方面或“急难险重新”任务中表现特别突出、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如创新创造、抢险救援、见义勇为等),可视情况额外加分。

3.标注“※”的为“负面清单”项,相关项评价结果为“否”或“D”的,为触发“负面清单”情形。标注“▲”的同时作为入团评价参考细则。

 

 

 

 

 

 

 

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团员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新时代团内激励机制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光荣感,制定本大纲。

一、基本思路

聚焦为党育人的根本任务,完善党、团、队一体化育人链条,适应当代青年思想特点和成长规律,发挥精神激励主导作用,坚持自下而上、分段分类、阶梯晋级,综合运用入团激励、评议激励、荣誉激励、机会激励、发展激励等方式,推动团的激励转化为团员青年的政治认同、组织认同,始终保持创先争优的精神状态和拼搏进取的奋斗姿态,持续增强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

二、激励方式

1.入团激励。按照新时代团员先进性指导标准和参考细则,建立和落实推优入团、积分入团、评议入团制度,将加入共青团组织作为对青年尤其是青年学生的重要激励方式。初中发展团员侧重运用少先队荣誉激励和推优成果,将红领巾奖章、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岗位锻炼经历等纳入评价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得更高层级荣誉的对象。探索通过荣誉积累、对应、转化等方式,将团前激励成果纳入团的激励

2.评议激励。大力推动共青团“两制”落实,以团支部开展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为主要形式,根据评议结果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优秀率不超过30%)和年度评优次数,进行累计叠加。评优次数与荣誉激励挂钩,作为团员获得团内其他激励的基础性条件,形成持续激励。年度评议优秀的应给予通报表扬。

3.荣誉激励。面向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通过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实体奖章(或电子徽章)等方式给予激励表彰,主要包括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含少先队辅导员)等政治类荣誉。获得五四红旗团组织等集体荣誉的,可视情况通过荣誉对应、转化等方式对其组织成员给予激励

面向优秀青年(集体),通过授予各级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方式给予激励和表彰。

荣誉授予和表彰采取自下而上(基层单位、县、市、省、全国,系统团委参照执行)、阶梯晋级的方式开展,坚持以下原则:(1)参评上一级荣誉,原则上须已获本级或下一级同类荣誉,且获得时间不在同一年度(如:参评省级优秀共青团员,须已获评市级或县级优秀共青团员。针对评选周期不一致的地区,支撑荣誉可扩大至相应级别的同类型荣誉);(2)优秀共青团员评定与团支部年度评议结果挂钩,基层团组织、县级团委评选的优秀共青团员须至少累计1年评议等次为优秀,市级须至少累计2年评议等次为优秀,省、全国须至少累计3年评议等次为优秀;(3)扩大地方和基层团组织授予荣誉的数量,原则上与本地区、本单位团员和团组织数量挂钩,并向重点领域倾斜;(4)对表现特别突出、作出重大贡献或牺牲的,经相应层级团的领导机关批准,可破格授予荣誉,破格数量一般不超过每次表彰总数的10%;(5)本地区评选表彰管理机构未批准共青团开展评选表彰项目的,或本级与上级团组织评选表彰频次不一致的,可按层级依据团员年度评议评价结果累积情况参评上级荣誉。

根据荣誉激励层级、类别,探索适时推出电子化星级纪念徽章;全国级荣誉为五星级,依次类推、逐级递减。

4.机会激励。重点对已获得荣誉激励的优秀团员搭建成长平台,提供担任团内职务,作为团代表(团的委员会成员)提名人选,吸纳为团属社会组织成员,参与团的工作、培训,推荐就业见习等机会;推荐参加团的重大活动、特色实践活动、党和政府重大活动;对符合条件的集体或个人,推荐参评团内外其他荣誉。给予某一层级的机会激励,一般应至少获得下一级的荣誉激励(如:获评市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员,有机会参加省级团代会、担任省级团委机关兼职干部等)。

5.发展激励。聚焦为党培养和输送青年政治骨干,重点通过推荐参加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作为村(社区)“两委”人选、优秀青年人才举荐、推优入党等,对优秀团员青年进行激励,畅通党团政治录用衔接。优先向党组织推荐获得更高层级团内荣誉的团员青年,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或进入党的青年人才库。

三、组织实施

1.强化分层激励。深刻把握青少年成长的非线性特点,综合考虑不同年龄段青年的社会化程度,按照初中、高中(中职)、大学、职业青年团员、离团后青年等阶段分层实施,突出不同阶段激励重点(见附件)。

2.注重科学累进。坚持系统思维,把激励的普遍性和挑战性结合起来,科学设计准入门槛、晋级幅度、获得难度,合理分配各阶段激励成果的累进权重,避免简单机械累加,防止出现大范围“掉队”。

3.积极探索创新。鼓励各地结合深化改革和已有工作积累,在量化评价指标、扩展奖项资源、丰富激励手段等方面开展探索,努力在高中、大学阶段率先取得突破。

4.加强支持保障。团的激励所需经费纳入专项工作经费或团费项目支持范围。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加强信息技术保障,按照“下级申请、上级认证”和“谁激励、谁记录”的原则开展激励记载认证。整合团内外力量和组织资源,开展团的激励研究、评估工作,推动激励可控、可见、可感。

附件:新时代共青团分层分类激励项目

 

附件: